基 坑 土 方 开 挖 施 工 方 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沪东新村北区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临近浦东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8.23平方米,由9幢号房及一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丙类,25#、34#、35#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六层砖混结构,商铺层高3.3m,住宅楼层高2.8m,地下车库3.8m。
本工程号房桩基础采用250*250与300*300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有地下室基础埋深5.95m,无地下室的号房基础埋深为2.6m,集水坑基坑为23#、24#、36#、37#号房基础底标高2.05m,25#、35#号房基础底标高1.8m,32#、33#号房基础底标高3.34m,地下车库基础底标高5.9m。23#、24#、33#、34#、36#、37#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550m,25#、35#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300,32#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850m。
本工程多数号房的基础下有暗浜,土质比较软,地下水位普遍高。所以挖土时对基坑的围护特别重要,尤其是地下车库的基础埋深要达到5.9米,机械开挖时注意挖土机涡于暗浜中及倾覆。
本工程由于场地小的缘故,所有号房及地下车库的基础土方原则上全部外运出现场。
本工程计划除地下车库采用井点降水外,其他号房均采用集水井降水;由于地基比较软故地下室土方开挖原则上采用1台大挖土机与1台小挖机相互配合进行开挖;其他号房基础较浅,但由于工期紧的缘故假如几幢号房同时开挖时,应根据开挖的号房的数量配置挖土机。(具体数量根据进度的要求再定)
二、施工部署:
25#、35#号房土方开挖时间:2004年12月26日—28日;工期3天。
其余号房的土方开挖待施工的进度再定。
三、施工准备
3.1 主要机具:挖土机、自卸汽车、铁锹、手推车、钢卷尺等。
3.2 作业条件:
3.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2.2 建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和超挖。
3.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3.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
3.2.6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人工进行。
四、施工顺序:
号房定位 开挖放线 基坑土方开挖 清底及修边 集水井深坑人工开挖 基坑监测 地基验槽
五、主要施工方法:
本阶段工程25#、35#号房计划采用1台挖土机进行作业,逐幢进行土方开挖。
在机械开挖准备工作及安全措施全部做到位后,开始基坑土方大开挖,计划3天左右完成基坑内土方大面积挖土。机械开挖至桩顶标高时预留30cm土由人工修挖,保证基底土层不受扰动、不超挖;控制基底土层保持平整,及时引测基底标高,挖土过程随时进行标高测量,防止因超挖扰动降低地基承载力。
挖机挖土时,必须可靠控制,防止碰撞预制混凝土方桩,造成断桩等质量事故。挖土时,现场安排一名施工管理人员,专门指挥挖机,控制挖土深度和挖土速度。
集水井等深坑部位,必须及时引测轴线和标高,控制挖土范围和深度。深坑采用人工开挖(20人左右)。深坑土方采用1台8吨汽车吊车配合人工挖土运出坑外。
基坑挖土完成后,随即通知有关单位(建设、设计、勘察、监理单位)进行地基验槽;验槽合格立即浇捣基础垫层。垫层采用100厚C10(地下室C15)商品混凝土,浇捣必须抓紧时间及时进行,防止基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淋及人工踩踏而扰动。
人工清底时,在基底土层表面铺设竹笆,施工人员尽量站在竹笆上挖土和运土,防止踩踏使基底土扰动。
在基底人工清理的同时,沿基坑四周挖出一条300×300mm排水沟,每幢号房基坑下对角设600×600×700mm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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