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规程规范及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现场用电电源:电源从业主指定的接线点将线路引至工地配电室,再从配电室相继引入各施工用电点,整个现场用电设配电箱。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严格按JGJ46-2005、J405-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做好用电机械与电动工具的接地、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运行。
二、施工机械用电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功率(KW) 合计(KW)
1 塔 吊 QTZ5009 2 34.4 34.8
2 施工电梯 2 17 34
3 搅拌 机 JZC350 2 5.5 11
4 砂浆搅拌机 H200 2 3.0 6
5 打 夯 机 HW-60 4 2.2 8.8
6 插入式振捣器 HZB26×50 8 1.1 4.0
7 平板振动器 ZB11 8 1.1 22.0
8 钢筋弯曲机 GJ7-40 1 3.0 3.0
9 钢筋切断机 CQ40A 1 3.0 3.0
10 钢筋调直机 TTW5A 1 3.0 3.0
11 电 焊 机 BX3-630 4 11.5 18
12 对 焊 机 DX1-630 2 60 120
13 水 泵 2 1 6
14 拖 泵 1 90 90
三、配电方式
配电原则:总箱配出线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对负荷比较大的配电点可用单独回路配电,对负荷较远又比较小的配电点上的分箱可采用树干式配电方式,总箱中的一路配线先到较近负荷点的分配电箱,再到较远的负荷点分配电箱,一路线上带的分配电箱数量一般为2~3个,由分配电箱至设备开关箱配线采用放射式或链式配线,对重要负荷或较大负荷采用放射式单路直配,对较小的负荷可采用链式配线,但每路链接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对大容量的对焊机、塔吊可从总箱以放射式单回路形式直配。
本系统总负荷较大,且有较大单项负荷何,所以配电方式采用放射式,即总配电箱出线,带分配电箱,分配电箱放射出线,带几个开关箱。详见供配电系统图。
四、系统接地方式
当现场施工设备供电的变压器低压侧为380V~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式必须采用TN-S系统,如图1所示,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PE线)连接,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6mm2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欧,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纹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五、漏电开关设置位置
(1)在总箱中,开关的负荷侧设漏电保护器。
(2)在设备的开关箱内,开关的负荷侧设漏电保护器。
六、防雷保护
总配电箱进线处和变压器低压母线上应装设低压避雷器,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高压在20m以上的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建筑用大钢模板等都要用防雷接地保护,避雷针长度1~2米,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七、配电箱选型及安装位置确定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的要求,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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