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SCDMA展示厅改造项目装饰工程
项 目 名 称: 展示厅改造项目装饰工程
选 型 人: 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09年4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参赛须知及参赛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竞赛最高限价
第七章参赛文件参赛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参赛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章参赛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一章 参赛须知及参赛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参赛须知前附表
二、参赛须知
(一)总则
(二)竞赛文件
(三)参赛文件的编制
(四)参赛文件的提交
(五)开选
(六)评选
(七)合同的授予
一、参赛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TD-SCDMA展示厅改造项目装饰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4 1.1 承包方式 实行工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包验收通过。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竞赛范围 竞赛范围详见竞赛文件参赛须知2.1条。
7 2.2 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详见竞赛文件参赛须知2.1条。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参赛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接受报名前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签署合同前进行资格后审
11 13.1 参赛报价方式 报参赛降点数,参赛降点数为负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及以后无论大小,直接舍去)。如参赛报价降点数大于-5时,为无效参赛报价。(参赛报价不得出现百分号“%”)
12 15.1 竞赛有效期 为:180日历天(从竞赛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参赛担保金额
14 5.1 踏勘现场
及答疑时间 集合时间:无
集合地点:无
答疑时间: 2009 年4月10日16时00分
答疑地点: 滨河大道号国通大厦27楼会议室
15 17.1 参赛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参赛人的替代方案
16 18.1 参赛文件份数 参赛函部分:一份正本
技术部分: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副本
承诺书部分: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商务部分:一份正本(参赛报价)
17 21.1 参赛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竞赛工作小组 地点: 滨河大道号国通大厦3楼A4会议室
时间: 2009 年4月14日9时30分
18 25.1 开选 开始时间:2009年4月14日9时30分
地点:滨河大道号国通大厦3楼A4会议室
19 33.4 评选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法
20 38.3 履约担保金额 中选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暂定合同价款的30%)
中选方提供的支付工人工资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
以上担保,中选方应于发出中选通知书后十个日历天内提交。
注:竞赛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参赛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竞赛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竞赛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承包方式
1.3.1 中选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
1.4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4.1 参赛人必须在参赛文件中作出书面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承诺书的格式见第七章)。
1.4.2 若中选人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竞赛人要求达到的标准,则按中选人承诺的标准作为约定质量标准。如验收时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中选人承诺的标准,则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2%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1.4.3 若中选人承诺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于竞赛人要求达到的标准,则按中选人承诺的标准作为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如验收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不到中选人承诺的标准,则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1.4.4本次共入围中选人贰个,该贰个中选人按1.4.5条的规定,分配本此竞赛项目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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