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郑州动车所工程
雨水抽升泵站工程
招
标
文
件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公司新建石武客专郑州动车组运用所项目经理部
2011年05月23日
一、工程简介
1.项目位置
郑州动车运用所自石武客专郑州东站北端站线分界点引出,沿G107辅道西侧、并行石武客专正线向北延伸,跨越连霍高速公路后,所址设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王庄村、宋庄村、祁圪垱村和祭城镇大郭村交汇处,距郑州东站约8.6公里。
2. 工程承包范围、数量及要求
雨水抽升泵站中心里程为BGDK9+668,主要工程数量:泵站一座,直径6m,钢筋混凝土结构,深度10m,泵井上部通过挑梁做成矩形泵房;砖砌出水池一座,包括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临时房屋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试验检测、水电、移位、线路防护、清理工作面等全部工序,泵井的施工、安装及验收,其中钢筋和混凝土甲供,其中圈梁、过梁、构造柱、雨棚、地面等小方量混凝土由乙方负责。各方面施工具体要求及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详见“新建铁路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郑州至武汉新建工程立交桥排水泵站”图纸及说明。
二、主要工程质量标准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铁路给排水设计规范(TB10010-98)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给水排水工程结构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6、砌体结构荷载规范(GB50004-2001)
7、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7:2002)
8、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程(GB50032-2003)
9、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10、规定的房建图集标准
11、宜以国家及地方专业要求为准,若发生冲突,以高标准要求为准。
三、投标报价
依据承包职责要求,承包方应根据施工图纸《石武客专郑武施(雨水)-02进行清单报价。其中,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劳务、机械设备、小型机具、材料及零星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水电气、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二三项料等费用及施工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编制预算依据为《石武客专郑武施(雨水)-02所包含的所有相关工程的工程数量,采用清单报价方式编制,价格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招标方对投标方按承包责任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等施工任务按实计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各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详见投标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承包方投标报价单的报价中应分别包括本工程的各分项报价)。
双方结算时采取节点计价,以承包方实际完成的经项目部技术、预算合同、财务等各个相关部门签认后的可计量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根据承包方施工进度情况调整其施工任务。
四、工期和质量要求
1.工期:承包方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工期要求按时完工,其投报的整个工期为: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质量:《石武客专郑武施(雨水)-02图纸及说明、项目部工程部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遵守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相关要求并保证经任何自然条件影响都能正常使用,否则损毁后的重建及维修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承包方必须制定施工安全质量保证制度及相关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按规定标准(规格、型号)、施工质量全部工程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或优良标准,单位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门窗进场前,需提前报甲方和监理进行资质考察及材料送样检测。
五、资料费用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队伍,报名时发招标文件一份,资料费为3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是否中标均不退还。招标期间所需的费用、食、宿和安全等均由投标方自理。
六、招标方的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作业场地;
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份(复印件)、施工技术交底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一份,监督、检查投标人实施;
3、负责对施工质量的检验、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确定总体施工进度和质量目标;
5、负责组织完工验收,向投标人办理已完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结算,办理完工结算;
6、施工中若招标方发现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内容,有权对其承包的工程内容分包给其他队伍,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等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主动要求退场的,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补偿。
7、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偏差进行澄清。(此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方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内容,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负责审查投标方的资质、营业执照等投标资格文件。
七、投标方的责任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应能满足招标方资格预审的要求:负责按项目部要求提供本单位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代理人的权限)等,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以上有效证件均需在有效的资格审查年限范围内,至少需提供两份,并均应当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
2、负责人员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其安全、质量责任,并负责内部的安全、质量、进度及综合管理;
3、负责临时设施建设及生活、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4、负责施工中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的材料购买及运输,如项目部发现投标方以次充好的材料进行施工,项目部视情况有权给予处罚或解除分包合同且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对工程工期质量等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负责。
5、严格按照项目技术部提供图纸、施工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负责按施工图纸校核工程数量,按项目部确定的总体安全、技术、进度、质量目标进行施工;
7、负责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有序,负责施工弃料的收集并运出场区;
8、严格按招标方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投标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招标方质量要求,影响施工质量,招标方有权不予结算。
9、自觉接受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10、投标方应承担的费用为施工所需的劳务、机械、机械调遣、小型机具、材料、零星材料、水电气、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缺陷修复、利润、环保、二三项费等费用及施工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有费用;
11、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民族习俗及环境保护、人身、机械设备等安全,若因投标方原因发生纠纷责任自负;
12、负责施工中与地方、相关单位及地方村民的协调问题,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3、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劳务作业的自有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劳务分包人现场的财产、机械设备保险由劳务方自理;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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