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208-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一般中、小型混凝土设备基础。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325~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0.5~3.2cm,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外加剂、掺合料:其品种及掺量。应根据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2.1.6 主要机具:应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尖、平头)、振捣器(棒式或平板式)、刮杠、木抹子、串桶或溜槽、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础轴线尺寸,基底标高和地质情况均经过检查,并应办完隐检手续。
2.2.2 安装的模板已经过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在槽帮上、墙面或模板上做好混凝土上平的标记。较大型基础或阶梯型基础,应设水平桩或弹上线。
2.2.4 埋在基础中的钢筋、螺栓、预埋件、设备管线均已安装完毕,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办完隐检手续。
2.2.5 由试验室确定混凝土配合比,经核查后,调整第一盘混凝土的各种材料的用量,进行技术交底及试拌。同时准备好混凝土试模。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槽底或模板内清理→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找平→混凝土养护
3.2 清理:在地基或基土上清除淤泥和杂物,并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对于干燥土应用水润湿,表面不得存有积水。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并浇水润湿木模板,堵塞板缝和孔洞。
3.3 混凝土拌制:后台要认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盘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掺合料)→水(外加剂)→。严格控制用水量,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一般不少于90s。
3.4 混凝土的浇筑:
3.4.1 混凝土的下料口距离所浇筑的混凝土的表面高度不得超过2m,如自由倾落超过2m时,应采用串桶或溜槽。
3.4.2 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一般分层厚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厚度不超过50cm。
3.4.3 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应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振捣密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捣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的平板覆盖已振捣的边缘。
3.4.4 混凝土不能连续进行浇筑时,如果超过2h以上,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留置施工缝。
3.4.5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螺栓、管道和预留孔洞、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当发现有变形或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修整和加固模板,完全处理好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3.4.6 混凝土振捣密实后,表面应用木杠刮平,木抹子搓平。
3.4.7 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浇筑搓平后,应在12h左右加以覆盖和洒水,浇水的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7昼夜。
3.4.8 雨、冬期施工时,露天浇筑混凝土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地措施,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否则不得任意施工。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蜂窝面积一处不大于400cm2,,累计不大于800cm2,无孔洞。
4.2.2 无缝隙无夹渣层。
4.2.3 基础表面有坡度时,坡度应正确,无倒坡现象。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13。
成品保护
5.1 要保证钢筋、预埋件、预埋螺栓、孔洞和线管的位置正确,不得撞碰。
5.2 不得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准在吊帮的模板上支搭脚手板,保证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5.3 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
5.4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上时,方可在其上来往行走和进行上部施工。
5.5 在混凝土运输时,应保护好设备管线、门口预留孔洞,不得碰撞损坏。
5.6 较大的设备基础超过相邻建筑物基础深度时,应有妥善的保护措施或方案。
5.7 基础内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安装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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