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构皮滩水电站位于规划的IV级航道的起始
端,坝址以上天然河道几乎没有形成有效运力及运
量,加之大坝高度超过200 rn, 使过坝设施建设在
技术上首先需要解决诸多难题, 因此工程立项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技术经济论证给出了缓建更经济、也
合理可行的结论。但随着下游梯级电站的相继提前
开工, 下游河道通航畅达长江变得指日可待,缓建
的结论在水电、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引起长时
间争议,地方各级人大、政协的众多委员也给予了
高度关注。最终经过国家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
沟通,并经过再次研究, 明确了立即开工建设的结
论性意见。本文回顾了论证决策过程,试图阐述当
时“建” 与“缓建” 矛盾的主要交汇点及代表性意
见,希望对其他类似水电工程有借鉴意义。
1 乌江水资源综合规划
1989年《乌江干流规划报告》历时5年编制
完成,原国家计委在批复意见中明确: “乌江干流
水资源开发以发电为主,其次为航运,兼顾防洪、
灌溉等任务”, “乌江渡坝下到河口航道, 远景按
四级考虑, ⋯ ⋯ 在建设每个水利枢纽时,其通航建
筑物规模应根据航运发展需要,通过技术经济论证
确定”。
乌江航运规划纳入《长江水系航运规划报告》,
根据该规划报告, 乌江航运规划应结合电站建设并
通过整治枢纽问河段渠化航道。使乌江渡坝下至河
口涪陵545 km航道远景达到IV级标准。
2005年编制完成的《贵州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
(2003年~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乌江航道的具体
目标。规划预测到2020年, 构皮滩、思林和沙沱3
个水电枢纽及重庆市境内彭水、银盘及白马水电枢
纽相继建成后, 乌江干流漩塘到涪陵将全线渠化,
达到IV级航道标准, 内河运量将会有较大的增长;
水运货物以煤炭、磷矿石为主,贵州、遵义等地有
少量集装箱: 乌江货运量2010年为50万t,2020
年为250万t、集装箱1万TEU; 乌江客运以旅游
及区间运输为主, 客运量2010年为160万人次、
2020年为220万人次。
开阳港是《贵州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f2003
年~2020年)》在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坝址以上布置的
唯一一个大型港口,位于构皮滩库区紧临贵阳市的
开阳县境内。规划预测开阳港吞吐量2010年客运
30万人次,货运5万t;2020年客运60万人次,货
运70万t。沿河港是乌江贵州境内最后一个港口.
规划预测吞吐量2010年客运140万人次, 货运35
万t:2020年客运160万人次,货运80万t。
_国I erPo er Vo1.37No.10
2 过坝通航设施与工程同步或缓建之争
2.1 2003年工程正式开工时通航建筑物没有同时
建设的主要依据
2.1。1 法律规定充许过坝通航建筑物缓建
构皮滩水电站过坝通航建设物论证工作依据的
基本法律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技术经济
论证的主要基础数据来自各级政府公开发布的社会
经济发展公告。以及交通部长江水系办公室1993年
修订的《长江水系航运规划报告》、2005年贵州省
交通厅组织编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贵州省内
河航运发展规划(2003年~2020年)》。
2002年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章
第二十七条规定: “⋯ ⋯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
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 闸坝建设单位应当
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 ”。
对于构皮滩水电站坝址区f含库区)是否是通航
河段的论证, 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从三个
方面开展工作,第一是走访查询历史记录, 第二是
现场踏勘,第二三是向交通主管部门求证。
构皮滩水电站库坝区约139 km河段有漩塘、天
生桥、镇天洞和一子三滩等4个全江著名的特大断
航滩险,其中一子三滩位于构皮滩坝上游21 km 处。
经查询历史记录及走访当地群众. 证实大乌江至马
路渡(构皮滩坝址上游11 km)有19 km 在水流较
平缓的部分月份可通行小型民船。贵州省航务局委
托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贵州顺达水运规划
勘察设计所于2009年共同编制完成的《乌江(乌江
渡一龚滩)航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章第
l0条对该段河道的航运现状描述是: 大乌江以上航
道未经系统整治,航道不甚顺畅, 尚不能达至常年
通航的目的,但随着水位和流量的变化,仍能实现
季节性通航和区间常年通航的目标。该河段没有形
成有效的运量,可以界定为不通航河段,从法律条
款及该河道通航条件来看, 乌江构皮滩水电站过坝
通航建筑物允许采取缓建方案。
2.1.2 工程技术经济论证方法正确、依据可靠、结
论明确
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过坝通航建筑物重
点开展了两方面的论证工作, 第一是通航建筑物规
模及技术标准,第二是建设时机。
报告对通航建筑物规模及技术标准按《乌江干
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