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课题。
1.4 水资源分配严重不均
在我国,水资源分配长期存在“城市优先”的倾向。许多
水利设施把农村水源引向城市,而这些浩大的工程在经过农
村的时候,却没有设置任何排水设施。这使得在严重的旱灾
面前,那些靠近水利工程的灾民并不能就近取水,农村地区
成为这种水资源非均衡利用的直接受害者。况且,在大城市
里除了正常的生活、生产用水以外,遍布城区的洗浴业、洗车
业、城市绿地浇灌等都是用水大户,耗费了大量水资源。加之
城市水价长期十分低廉,市民家庭节水意识及节水措施都不
强,水资源的循环使用能力差,城市输配水管网和用水器具
漏失率高,污水处理回用、海水与雨水利用等方面仍处于较
低水平。因此,尽管我国在水利设施上投入很大,但广大农村
却难以受益,这是导致干旱形势严重恶化的根本原因。
2 几点启示
2.1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抗旱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深刻的系统工程,必须
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这是一条基本经
验。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旱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饮
水需要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加快应
急水源工程建设。当前尤其要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
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次,要高度重视水资
源调度,全面查清区域内所有可用水源,统筹考虑水库、塘坝
及水窖的蓄水、取水问题,统筹考虑城市用水与乡村用水问
题,切实按照中央关于“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
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调水原则,提高供水的科学
化水平。再次,要严格执行用水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
额管理,以高效利用有限水源。第四,要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
监管,加大对水源地污染物的监管力度,对新增临时供水水
源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各方用水安全。
2.2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水利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发展、社
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在这次抗击西南地区持续特大干旱中,
多年来建成的水利工程设施发挥了基础性骨干作用,各类水
库、塘坝及各种抗旱应急工程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带来的
影响和损失。特别是具有当地特色的小水窖、小塘坝、小水
池、小管饮、小泵站等“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是当地政府大力
推广、在民问沿用多年的方式,成为解决高海拔、人居分散、
水源距离遥远地区用水问题的有效办法。但是,从总体上看,
我国水利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
的需要。据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水资源调控能
力平均为每人3 000多ms,而我国只有500多m ,这样的水
资源调控能力是无法支撑现代化建设对于基本用水的需求,
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干旱地区防灾救灾的问题。加快水利基
础设施建设,是提高我国抗旱救灾能力、保证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的根本措施。
2.3 积极发展节水农业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水资源缺乏是我国的基本围
情,而节约用水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这就要求我们
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
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对
水害进行综合治理。尤其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节
水农业,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落后局面。对此,温家宝总
理在西南旱区考察指导抗旱救灾工作时就特另《强调指出:
“要全方位加大节水力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加快大型灌区
节水改造,鼓励农民发展集雨节灌等。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
根本性措施来抓,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创新节水机制和节水
模式。”这是旱灾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也是农业现代化、
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在许多国家和我国的许多地区
得到了验证。比如,甘肃省近年来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在
相同条件下可使农作物增产平均可达30%以上。在2009年
大旱之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906万吨,创甘肃省粮食生产
最高水平。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必须切实转变观
念,跳出抗旱看抗旱,把水利抗旱和综合抗旱结合起来,才能
从根本上夯实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2.4 建立健全抗旱救灾的预警机制
旱灾是慢性杀手,容易被人们忽视而错过最佳抗旱时
机。但在这次抗旱救灾中,尽管旱情十分严重,抗旱救灾工作
却显得有条不紊、高效有序,这与我国近年来逐渐建立和完
善了抗旱预警机制有很大关系。在进入旱情以来,国家防总、
水利部紧急加强对旱情的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了抗旱Ⅱ级应
急响应,举全行业之力投入抗旱救灾之中。与此同时,水利部
积极协调各省市的对口支援工作,云南、贵州两省启动抗旱
I级应急响应,珠江防总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抗旱Ⅱ级应
急响应,长江防总启动抗旱Ⅲ级应急响应,保证了抗旱工作
高效有序开展。但从总体来说,我国实行预警制度的历史还
不长,广大群众对于预警机制的重要性体会还不深,与预警
机制相配套的其他制度及设施还不完善。因此,抓紧完善预
警机制,增强水利工作在旱情面前的预见性和快速反应能
力,是水利部门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
2.5 促进抗旱救灾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