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并无异议。因此, 方针可以理解为:坚持统一规
划、有序实施、政策衔接、确保稳定的原则,统筹
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及工程建设方案, 科学确定
移民安置周期和工程建设周期,优先实施移民安置,
做到移民安置进度适度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严格
移民安置实施管理, 做好移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
移民安置质量,保障移民长久生计和长远发展。
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安谷水电站等大型水
电工程,在四川省较早试行了“先移民后建设”新方
针; 移民安置工作在水电项目核准前就全面、规范
地开展,相应移民工程提前安排。但由于“先移民后
建设”方针还处在试行推行阶段, 实施中各类移民安
置问题逐渐凸显。因此,及时总结试行“先移民后建
设”新方针移民工作经验,促进移民政策措施完善,
保障水电工程顺利建设和移民妥善安置, 不仅符合
“发改能源[2012]293号”的相关要求, 也为探索具
体的“先移民后建设”阶段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
措施积累宝贵经验。
1 四川省水电开发“先移民后建设”的实施
情况
1.1 四川省“先移民后建设”的推行过程
四川省作为西南地区的水电资源大省,根据国家
有关要求,2009年在卡基娃、立洲水电站中已试行
“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新方针。结合这两个电站
“先移民后建设”的工作情况,2010年6月28日, 四
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试行先移
民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扶贫移民规安[2010]
202号),指出:为规范有序开展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
电工程移民工作,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先于工程
建设进度,确保移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工程建设的顺
利进行,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
工程试行“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新方针。
1.2 四川省“先移民后建设”工作程序
根据“川扶贫移民规安[2010]202号”,水电工
程“先移民后建设”工作的前置条件为:① 水电项目
预可研通过审批;② 省政府批准《移民安置规划大
纲》;③ 省扶贫和移民局审核批准《移民安置规划》;
④ 国家或省发展改革委试行先移民后建设新方针的
要求;⑤ 项目法人有先移民后建设的意愿,项目涉
及占地的市(州)政府同意并向省政府请示; ⑥ 省政
府批准同意开展先移民后建设工作。
经省政府批准后, 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① 项目法人编制与《移民安置规划》相吻合的《工程
建设区和围堰截流水位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困It/ater er% 4』No.9
(即《“先移民后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市(区)
政府确认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审核;② 项目法人通过
市(州)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移民安置和
需要复建的专业实施项目申请报告(有当地环保、土
地预审、水保部门意见);③ 省发展改革委对移民
搬迁安置和复建专业设施项目申请报告单独核准(审
批);④ 国土、林业部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单独核
准(审批)的项目办理征占(用)手续;⑤ 由市(州)
人民政府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项目法人的配
合下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省扶贫移民局加
强指导;⑥ 移民搬迁安置完成后,按国务院471号
的相关规定申报、组织验收。
2 “先移民后建设”方针在沙坪二级水电站
的探索实践
2.1 沙坪二级水电站概况
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位于大渡河和官料河汇合
口上游约250 m 处,距峨边县城约7 km,是大渡河
干流22个规划梯级中第20个梯级沙坪梯级的第二
级。其上接规划的沙坪一级水电站,下邻已建成的龚
嘴水电站, 电站距乐山市和成都市分别约98、
224 km。水库正常蓄水位554 m, 相应水库库容
2 084万m ,调节库容585万m , 电站安装6台灯泡
贯流式机组,单机容量58 Mw ,总装机容量348 Mw。
沙坪二级水电站建设征地影响涉及乐山市峨边
县和金口河区的7个乡(镇)13个行政村33个村民
小组;涉及搬迁人口53户171人, 各类房屋建筑面
积16 759.94 m , 各类土地248.5 hm ; 涉及专业项
目包括成昆铁路部分路基、桥涵、隧道及部分站后
设施(集体宿舍、电力通讯线路)以及$306省道(二
级公路)3.94 km、四级公路0.37 km、乡村道路
1.5 km、人行吊桥1座、电力线路2.57 km、通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