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时才投入使用。
1.1.2 消防设施初期投入由建设方或开发商负责,可
能导致消防工程先天不足 如前所述,大量的建筑需
设整套消防给水系统,而我国目前各建筑的消防设施
均由开发商自行负责:一方面,消防给水系统需要一定
的初期投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另一方面,它占用一定的
建筑面积或需要相当的室外空地。少数缺乏消防安全
意识的开发商千方百计想在消防投资上“节约”,建设
过程中甚至出现个别建设或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
降低消防标准的现象,更有一些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拼
命压低消防设施的成本。按国家定额标准,消防设施
中标标准低于投资总额的6 属非标,而事实上部分
消防工程常以低于定额造价25 以上的金额中标,这
样的工程从一开始就存在安全隐患。
1.2 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转需要专业化管理,物业公司
管理水平有限
消防工程交付使用后,灭火时系统能否正常启动、
运转,关健在于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这对开发商来说
也常存在问题。对某建筑来说,发生火灾毕竟是小概
率事件,在消防设施长期不动作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管
道、阀门、水泵等设备的锈蚀,火灾发生的不可预见性
要求消防设备必须时刻保持在最佳工作状态,随时准
备投入使用,这是消防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我
国经济的发展,建筑的体量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
消防系统愈加复杂,对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要
求越来越高。这对于档次高、管理规范的物业公司来
说应该能够达到要求,但对于为数众多的普通物业公
司来说常存在困难,表现在:① 物业公司管理层消防意
识缺乏,在制定相关管理规则和人员培训时对消防的
重要性强调得不够;② 缺乏高水平、专业的管理人员;
③人员流动频繁,火灾时常有管理人员对系统不清楚
的情况发生;④落实资金投入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方
面常遇到困难。因此部分建筑的消防设施验收后长期
处于搁置状态,遇到火灾无法启动。因此,现行的消防
给水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未充分考虑消防管理的特
点。
1.3 保证消防水量、水质有困难
为了防止生活用水的二次污染,《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8条要求:生活饮用
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开设置。规范实
施后,新建消防水池(箱)均为独立水池(箱),消防储水
也就成了死水。为保证消防用水水质,消防部门要求
每年对消防水池(箱)清洗1~2次。这对于消防储水
量较少的建筑,执行起来尚可,对储水量大的建筑,执
行起来却有相当的阻力。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现行单方水价为:居民用水
3.7元,行政事业用水5.4元,工业、商业用水5.6元,
宾馆、饭店用水6.1元。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二十一世
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到2006年,北京
市综合水价应达到6.0元/m。左右。建筑消防储水动
辄几百,甚至上千立方米,每换一次水,对物业公司来
说,光水费就要损失几千元。从保证消防水质角度说,
物业公司缺乏积极性,这常常也是造成火灾时,消防水
池无水的原因之一。
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是水资源相当缺乏的国家,若
物业公司均按我国现行规范严格消防储水、换水,对水
资源的浪费也不小。以北京复兴门金融街[1]为例:有
约10幢高层建筑,按每幢消防储水1 300 m。计算,共
储水13 000 m。。若每年清洗一次,则费水13 000 m。/
年,若每年清洗两次,则费水26 000 m。/年。节能节水
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消防也不例外。
另外,由于火灾出现的偶然性,单独设置的消防水
池(箱)内存水不流动,极易滋生微生物、苔藓、藻类、浮
游生物等,最终形成污泥沉积,成为污水池(箱)、污泥
池(箱)。在竖向分区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中,一
般在分区处设置减压阀,阀前设过滤器。一旦发生火
灾,水池(箱)中的污泥、浮物等极可能堵塞过滤器,降
低过水量,甚至造成无水灭火的局面,严重影响作为控
火灭火水源的消防水池(箱)的功能,后果十分严重。
2 关于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的讨论
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以下简称“区防”)是指由
同_座水池及消防给水泵房满足一定范围内多栋建筑
的消防要求。它是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在
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及物业公司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