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 3024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 3034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SH 308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图例》
2 一般规定
2.1 统一规划、分期设计
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代初步设计)、基础设计
(初步设计),对一、二期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分期设计。二期工程一般只预留空
地,但比较复杂的地下构筑物、水下构筑物,设计宜考虑隐蔽工程一次建成,设备
分期安装。
2.2 给水管道
1) 设计能力应满足最大时设计用水量的需要,对工厂主干管应留有15~20%
的余地。
2) 管道设计应保证供水连续安全可靠。
2.3 排水管道
应综合考虑系统划分、污水处理、节约能耗、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等因素。并
应在生产实践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
1) 各种废渣、污油、油泥、溶剂,不应排入污水管道。应设回收或处理设
施。
2) 设备检修时排出的废渣、油泥等,应设专用设施收集及处理。
3) 蒸汽冷凝水应回收。
3 公司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设计标准
SEWS 0301 《给水排水管道设计一般规定》
SEWS 0302 《给水排水管道系统划分》
SEWS 0303 《给水排水管道、井、阀门及消火栓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