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的原则、指标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设立、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评估原则
3.1 科学性原则
科学准确地反映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湿地特征,以及公园在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状况。
3.2 定量化原则
评估指标有确定的权重分值以及根据评估标准确定的分值。
3.3 可操作性原则
方法简单易用,计算简便,可操作性强。
4 评估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值
评估指标体系由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环境质量、湿地主题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5类项目23个因子组成,总分为100分,其权重分值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