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文件的适合性;
(3)评价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4)评价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效果;
(5)分析当前安全质量形势及存在问题,沟通并协调解决当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困难;
(6)分析重大安全质量事项的落实情况,针对落实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对策;
(7)公布前一阶段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及施工质量、生产安全的防范措施;
(8)针对下一阶段重点工程、关键工程、高度危险作业等专项施工作业,提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明确相关卡控措施的责任人员;
(9)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令、要求等;
(10)领导讲话,并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5、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的会议纪要,由安质环保部部长起草,安全生产总监负责审核,由项目经理签发。安全生产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安质环保部保管、备查。
6、作业队、架子队安全生产例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员起草,领工员(施工员)负责审核,由队长签发,报项目部安全生产总监及项目安质环保部。安全生产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安全员保管、备查。
第3条 安全工作交班制度
编制目的:交接班工作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它既是交班人员对工作的总结,又是接班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只要有一方人员工作出现漏洞,都会造成安全隐患,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交接班的过程是交接班双方人员均有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安全工作交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安全生产责任,杜绝或减少工作失误,规范施工作业秩序,消除施工质量、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各类安全工作交班。
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换岗、调岗及请假时,必须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进行详细的交接,重要事项必须进行书面交接。
2、项目部安全工作交班会议由项目经理召集,每周召开一次,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长、架子队长、主管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参加会议,由安质环保部部长负责会议记录。
3、施工队、架子队每天组织各班组长召开安全工作交班会议,由安全员负责会议记录。
4、项目部安全工作交班会议内容同第103条第4款规定。
5、施工队、架子队安全工作交班会议内容:
(1)各工点负责人向施工队队长、架子队队长汇报昨天交班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未落实事项的原因及对策。报告当天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2)施工队、架子队各班组长就各自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发言。
(3)由副队长布置次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及安全卡控措施。
(4)施工队队长、架子队队长就次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提出相关要求。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白班与夜班间、当日班与次日班间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交接班的内容如下:
(1)机械设备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机械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3)机械设备故障处理的情况;
(4)现场施工需求及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的情况。
(5)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交接:
① 当班机械设备发生异常,处理不清不交接;
② 岗位不对口或接班人员酒后及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③ 备用进行设备技术性能及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④ 进行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
⑤ 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
⑥ 运行记录不全、不清楚不交接。
7、项目部安全工作交班会议记录,由安质环保部保管、备查。
8、施工队、架子队安全工作交班会议记录,由安全员保管、备查。
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交接班记录,存放在操作间备查。
10、门卫、工地巡守人员的交接班记录,存放在值班室备查。
第4条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机动车辆和司机的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办公车辆的使用,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安排、协调使用。
2、各部门使用车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的人员,便于综合管理部掌握车辆动向。
3、提高机动车辆使用效率,同一方向外出应尽量安排同一辆车。
4、机动车辆以服务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时,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