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电气化铁路安全运行管理,防止弓网故障,确保电力机车、动车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机务与供电、车辆与供电部门的联控作用,实现预防和减少弓网故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供、辆供联控工作是集团公司运输安全联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设备质量、强化结合部管理为抓手,以防止弓网故障为目标,加强沟通、齐抓共管,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 弓网故障是指由于机车受电弓与接触网配合不良、发生冲突导致接触网或受电弓损坏,影响安全运行的故障。
弓网故障分为三类:一是因接触网原因导致的弓网故障;二是因电力机车、动车组受电弓原因导致的弓网故障;三是因其他因素导致的弓网故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内电气化铁路运营区段的供电段(含维管段,下同)、机务段、动车段、车辆段。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机供、辆供联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成立统一的联控领导小组,供电段、机务段、动车段、车辆段分别成立本单位的联控领导小组。
第六条 集团公司机供、辆供联控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供电、机务、车辆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供电部接触网技术科、安全设备科科长,机务部安全科、运用科科长,车辆部动车科科长,调度所电调主任、机调主任、辆调主任为组员。
集团公司机供、辆供联控会议由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供电部接触网技术科、安全设备科科长,机务部安全科、运用科科长,车辆部动车科科长,调度所电调主任、机调主任、辆调主任参加。
联控办公室设在供电部接触网技术科。
第七条 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供电段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段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机供、辆供联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全集团公司弓网联控有关办法,督促和指导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供电段开展机供、辆供联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