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和编印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编写。
2 引用标准
下列 标 准 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 4 269.1-200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
置用 符 号 第 1 部 分 : 通用 符 号 ( id tI SO 3 76 7-1 :1 99 1)
GB /T 4 269.2-20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
置用 符 号 第 2 部分 : 农 用 拖拉 机 和 机 械 用 符号 ( idt IS O 3767-2:1991)
GB /T 4 269.3-20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
置用 符 号 第 3 部分 : 草 坪 和园 艺 动 力 机 械 用符 号 ( idt IS O3 767-3:1995)
GB 1 039 6-1999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eq v I S O 11 68 4: 19 95 )
3 定义
本标 准 采用下列定义。
3.1 左侧left-hand side
观测 者 面向机器正常行驶的前进方向时,左手一侧。
3.2 右侧right-hand side
观测 者 面向机器正常行驶的前进方向时,右手一侧。
4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4.1
4.1.1
使用说明书的识别标志
按 照本标准编写的使用说明书应能辨认出是某一特定机器的使用说明书。
注 1
4.1.2
4.1.3
:在使用说明书封面有制造厂名称、机器型号和使用说明书名称,则符合该要求。
每本使用说明书都应有编号和发行日期。
每本使用说明书都应有下列标识: